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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1-15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关于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限制类技术备案的公示

  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开展的国家限制类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已通过我委现场审核,拟进行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1月2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反映,联系电话:0434-3266718。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初审:刘昕媛

  复审:张滨予

  终审: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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