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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12-25   来源: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四平市第七个“文明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四爱卫办发〔2018〕49号

  关于开展四平市第七个“文明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部门:

  2018年12月29日,是我市第七个“文明卫生日”,主题是“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共促文明”。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文明卫生日”活动取得实效,推进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及《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9日。

  二、活动范围

  各县(市)区全覆盖。

  三、活动内容

  (一)主题宣传活动

  两区要结合第七个“文明卫生日”活动主题,制作条幅(5-10条),开展沿街宣传,让市民知晓第七个“文明卫生日”活动内容,号召广大市民参与环境整洁行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卫生行为和生活方式。

  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宣传内容包括:第七个“文明卫生日”活动主题、动员参与环境整洁行动、倡导文明行为、宣传健康知识。

  (二)城乡环境整治活动

  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载体,结合“走遍四平”整治环境活动,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病媒生物防制、清理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为重点,对垃圾暴露、建筑垃圾、废旧家具、楼道堆积、污水堵塞等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防止垃圾越冬现象产生,以整洁的面貌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三)窗口单位宣传活动

  全市各窗口单位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围绕着“文明卫生日”的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支持的氛围。

  (四)开展“十支纵队”载体活动

  市“十支纵队”载体活动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要结合实际,在第七个“文明卫生日”活动到来之际,开展特色载体活动,提高宣传活动效果与覆盖人群。

  (五)开展部门包保义务劳动活动

       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载体,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各部门机关干部深入包保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活动(参加义务劳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通知进行,联系人:王婷,3625430),通过参与环境整治活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带动居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浓厚爱国卫生工作氛围。

  (六)开展媒体宣传活动

  四平日报、四平广播电视台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宣传和倡导健康文明行为,报道“文明卫生日”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并将刊发情况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到市爱卫办。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爱卫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切实组织好宣传活动。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主动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日”活动,同时要结合部门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二)各地爱卫办、“十支纵队”载体活动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文明卫生日”活动开展情况,并在2019年1月14日前将此次“文明卫生日”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参与人员、取得成效、下步打算、影像资料)及2018年度“文明卫生日”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两种形式报送到市爱卫办(3266816,jlspawb@163.com,市政府六楼正门)。同时,各地爱卫办要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四平市第七个“文明卫生日”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于2019年1月14日前上报至爱卫办。

  (三)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汇总市直部门在第七个“文明卫生日”活动期间深入社区包保义务劳动情况,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两种形式,在2019年1月14日前同时报送到市爱卫办。

  (四)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地、本单位“文明卫生日”活动的资料收集存档与归档。对于有特色工作做法的,以电子版形式随时上报市爱卫办(3266816,jlspawb@163.com)。

  附件:四平市第七个“文明卫生日”开展情况统计表

             四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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