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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29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持续推进2024年乡村建设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省《2024年度乡村卫生健康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市卫健委2024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乡村卫生健康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按照《吉林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2024-2025)》要求,市卫健委明确创建机构数量、创建主要内容和上报创建机构名单,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工作。一是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市)区通过国家评审系统进行机构申报,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录入系统;二是各县(市)区组织专家,对录入系统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提交上报;三是市卫健委组织专家,通过系统对各地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复审,复核合格后已提交省卫健委备案。通过初审和复审,全市88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占比达到100%。 

  二是全面推进村医“积分制”管理模式。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年度工作方案的制订,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度,现全市已完成、村医“积分制”考核工作,覆盖全市724个村卫生室1400余名村医,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实现100%全覆盖,村医覆盖率达95%以上。 

  三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成县域医共体组建任务,目前各县(市)及所属医共体,通过人员派驻的方式,使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县级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能够常年驻守基层服务,已经实现70个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梨树县和伊通县已经完成信息化建设,影像共享中心覆盖达到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 

  市卫生健康委通过这些措施,强化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服务功能,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条件,全面提升乡村健康服务能力,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初审:于帅

  复审:张滨予

  终审: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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