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2019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49.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 22.9 %。其中, 60-64岁老年人17.6万人,占 35.6%;65-79岁老年人26.4万人,占 53.4%;80-89岁老年人4.8万人,占 9.7%; 90-99岁高龄老年人4171人,占0.8 %;百岁老人60人,占万分之一点二。近年来,我市养老事业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家老龄委网站5次介绍了我市工作经验作法,《吉林老龄》杂志以专刊方式介绍了我市工作成果,市老龄办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市公交公司等四家单位先后被国家老龄委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健康养老发展格局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了四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提上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将老龄工作纳入了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老年人工作大会,每年老人节、春节之际,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老龄委成员单位等都组织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老人和养老机构等。连续四年实现了百岁老人走访慰问全覆盖。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老龄事业发展政策、文件,初步构建起了全市为老年人服务的政策体系。
二是老有所依,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保障水平逐年提升。2019年末,全市城镇职工人均退休金2151.26元,连续 16年提高了养老金待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1.4万人。报销比例逐年提高,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更加规范。在全省率先启动了老年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目前参保老年人有5.3万人。社会救助制度更加完善,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范围。
三是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市现有养老机构83家,共有养老床位8658张,现入住老人4092人,从业人员1431人。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建成农村养老服务大院 149个,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规模适度的养老服务体系。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开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把养老机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四是老有所医,医养融合得到快速发展。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逐年提高。全市已建成医养结合养老机构6家,目前共有入住老人835名,有工作人员356人,其中,医护人员88人。能够及时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便捷的医疗服务。所有养老机构都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全市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建立了1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379人,将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管理等纳入服务范围。80%以上的老年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健康档案。实行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制度。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五是老有所惠,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更加丰富。全面提高了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标准。80—90岁低保老年人每月100元;90—100岁老年人每月到200元;百岁老人每月500元。城镇特困老人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02元,农村每人每月423元;城乡特困老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0元、320元和560元。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年龄由70周岁下调至65周岁。发放老年优待证17.1万个。
六是老有所助,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县级以上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6个,聘请法律援助志愿者96人。援助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各级司法机关为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实现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全市建成规范化老年协会874个,有专(兼)职老年服务工作者4471人。
七是老有所乐,老年人社会参与活动精彩纷呈。成功承办了“北方四省区老年人书画研究会四平现场会”,主办了全省“筑梦蓝天 捍我中华”大型主题书画活动;成功举办了四平市首届老年健身大会、全市老年人文艺汇演、旗袍比赛、诗歌大赛、书画比赛等活动。老年文体活动层出不穷。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最美老年人”评选活动,组织编写了《四平百岁老人大观》、《四平市老龄事业政策简编》,为14位百岁老人拍摄了专题片,通过四平新闻和在你身边专栏播放,受到了老年人的热捧。全市以6所老年大学为龙头,12所基层老年学校为骨干,以56个社区和社会组织举办的老年培训班为补充的多层次、多专业的老年教育体系初具规模。每年为近五千名老年人提供了特色老年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