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平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依法行政工作原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执法,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21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按照《四平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复用和一体化平台上线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本着“应复尽复”的原则,对全省标准事项库中行使层级为“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开展复用工作,并同步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标国家、省级基本目录,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复用工作,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推进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通过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改革方式,分类推进,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取消了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两项许可事项;二是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取消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四是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等审批事项,通过减材料、减时限、下放管理层级、实行电子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全面优化服务。
三、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为贯彻落实《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委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程序,建立了审查机制;二是成立了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委内各科室制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在正式发文前送法规科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法规科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公平竞争审查表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根据审查需要,文件制定科室负责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公室对文件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进行把关,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发文,严格将审查工作纳入发文流程。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12345+”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卫健委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程序、内容和依据,详细学习了行政执法记录的项目、手段、程序、内容及依据,了解并掌握了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和办法。增补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请示,及时增补了我委执法人员名录库,更新执法人员人数,截止目前现有执法人员48人。2021年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0起、罚款7.2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起,金额350元;听证案件7起,当事人未提出听证。普通程序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录入四平市政府“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四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
(二)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公示。一是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四平市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及时更新了“一单两库”,以双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单位165家,其中公共场所单位84家、放射诊疗单位14家、供水单位2家、消毒产品企业4家、学校8家、用人单位24家、医疗卫生机构29家,其中医疗卫生机构抽检采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跨部门进行检查。目前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检查结果已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四平)进行了公开。二是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今年四平市区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171家,目前监督完成167家,另外4家停业关店,监督完成率为97.66%。
(三)全面应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开展监督执法。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完善了行政检查人员信息、检查对象名录库、行政检查事项库,所有检查一律按照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为执法人员开通、绑定了“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账户,同步开通了“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为行政执法打通了完整的信息化执法通道,全面推广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手机APP,做到事前备案审批,事中主动接受检查对象核验执法人员信息和检查事项,事后接受检查对象评价,做到了行政检查信息全程记载、公开透明,同时第一时间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确保执法闭合回路完整有效。2021年共利用“我要执法APP”行政检查智能备案657次。
(四)强化法规培训。一是组织开展《2021版新旧行政处罚法对照专题培训班》培训。3月5日,组织开展《2021版新旧行政处罚法对照专题培训班》培训,重点对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进行解读,对新增加和修改的部分着重讲解,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案例分析,并对相关知识出题考试,增强执法人员对新版《行政处罚法》的了解和掌握,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培训。2021年8月5日召开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应用培训会,重点对监督执法人员如何运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行政处罚等方面开展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树立了监督执法人员的新执法理念,构建了依“单”办事、照“单”执法新常态。
五、深入落实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按照四平市委依法治市办“四张清单”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经过对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认真梳理,共修订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6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7项、从轻处罚事项9项、减轻处罚事项9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项。年内应用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和“一案三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
六、2022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行业、领域内涉及的普法宣传对象知识结构及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和内容,充分依托宣传日、培训班、咨询点等,真正用老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和听得懂的话,开展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持续打造法治化卫生健康环境。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进行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严格落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处罚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等现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有关要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保证信息真实和及时更新。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加强对行政许可相对人诚信意识宣传,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积极倡导诚实守信,遵德守礼,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舆论环境。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