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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4-02   来源: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安委〔2021〕10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将《四平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四平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2 

  附件: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实行“五化”工作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健康四平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教育活动。1.制定实施《四平市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推进施工图并定期调度督导落实。2.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3.组织系统全体干部学习省卫生健康委制做印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论述摘编》 。4.加强各级各类党组(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各级各类党组(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5.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各类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一次。6.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每季度一次。 

  (二)广泛开展教育培训。1.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必讲课程,市卫生健康委将邀请专家学者对委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2.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可延伸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3.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规定,严格履职尽责,制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2.制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全监管手册。3.推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4.制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职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安全生产巡查内容,进一步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二)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约谈办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 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进一步落实。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进医院进科室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基层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全系统防范处置火灾风险的基础。4.继续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岗位安全操作手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手册》等安全操作手册。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原定于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往后延迟,待省卫生健康委统一下发自评表后再进行上报自评表和开展评定工作,具体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突出全系统防控重点内容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二)强化治安消防安全防控。1.加强治安处突防范。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全市医疗机构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改。4.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后勤安全防控。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对本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应每年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一)深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制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定期调度督导落实,强化任务清单化管理,推动各地、各单位持续动态更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进展情况清单。坚持月调度、定期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和督导检查,推动解决全系统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工作。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全省“两会”及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将持续开展省属、部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和各市州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一)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能力。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抽查全市医疗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情况报送情况。按上级要求,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干部+专家”监管模式,各地要建立完善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医疗机构,要把聘请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为提高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定期聘请专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生产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按照省、市安委会和省卫生健康委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重点抓好《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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