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卫生计生字〔2018〕29号
各医疗单位:
为深刻汲取韩国世宗医院“1.2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医疗机构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安委办字〔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四平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从2月5日开始至9日,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是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国卫办发〔2015〕86号)、《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7〕148号)和四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安委办字〔2018〕2号)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一)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财务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方案制定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工作情况。
(二)对本单位重大隐患督促指导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所有重点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并建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实行挂牌督办,是否协调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医疗机构是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按照要求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现场检查医疗机构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后勤保障以及医疗安全工作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
二、时间安排
2月5日至9日,市卫生计生委组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会同有关安全专家,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抽查。督导检查结束后,进行现场反馈和确认,并发放《检查记录表》。
三、有关要求
(一)督导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二)各督查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督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主动联系被检单位,衔接好时间。必要时可临时抽查一家医院进行夜查。
(三)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并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督查报告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被督查的医疗机构要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各种问题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报各督查组,由各督查组统一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联系人:殷刚、殷平新,
联系电话:0434-3266531,
电子邮箱:spwsj@163.com。
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