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卫生计生字〔2017〕409号
四平市卫计委“迎接十九大”安全生产交叉互检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辽河垦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会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四平市卫生计生委在“国庆·中秋”两节前,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了“迎接十九大”安全生产交叉互检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动从9月22日开始至27日结束,全市共委托4个市直属单位组成交叉互检组,每组由市卫生计生委一名副主任带队,4家市直属单位委派一名分管领导和3个专家(治安消防、后勤安全、医疗安全)参与检查。检查中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的方式,重点对委直属22家卫生计生单位、2家民营医院(第九医院、肿瘤医院)、1家省直医院(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进行了检查。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财务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措施方案制定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工作情况。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双重机制建设”和“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情况。三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部署大检查工作的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大检查开始至今的阶段性工作汇报等文字材料。四是现场检查卫生计生机构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后勤保障以及医疗安全工作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通过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出个问题隐患152个,其中治安消防方面70个、后勤方面37个、医疗安全方面45个。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组以书面的形式现场反馈给被检单位,并明确要求被检单位能整改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本次交叉互检行动,得到了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的高度重视,不但4个检查组选派了精兵良将,而且被检单位都能够积极主动的协调配合,双方共同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困难,特别是有些检查组还牺牲了一些休息时间,体现了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确保了本次交叉互检的高质量、高效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二、好的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被检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交叉互检工作,能够按照市里安全生产的有关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各项措施。各单位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统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明确到位。
(二)行动迅速,资金到位。按照市里要求,各单位不打折扣,都拿出相应的资金,进行了安全生产软件方面的再投入。各医疗单位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重新编订了各种行动预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备案。妇婴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在进行,中心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口腔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安全生产“双重机制”建设已与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合同,中心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口腔医院“五个一工程”建设正有条不紊展开。
(三)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多数单位领导都能够带队经常深入到基层第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及时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的不实。有的单位存在重医疗、轻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对医疗业务管理的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少,具体表现在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过于简单、应付了事,党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没有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个别单位因资金等问题,没有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双重机制”建设和“五个一工程”建设。
(二)部分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
1.治安、消防安全方面:中心人民医院监控室持证上岗人员不足,高层病房没有避难间,新病房楼疏散图未完善到病房;第一人民医院阳光大厅未设防火分隔,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够,气体灭火电源2处未接;中医医院门诊一楼新换的防火门没有安装闭门器,医院楼周围有汽车堵占消防通道现象;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监控人员有2人无证,医院贵重仪器设备科室没有配备环保型灭火器;第四人民医院消防控制室未验收,门诊走廊门没有安全出口指示标识;妇婴医院消防监控室设备显示屏显示有故障没有处置(烟感、广播),产科一楼逃生通道所有指示标志(消防)不亮,烟感处于不工作状态,电柜关键部位没有警示标识;结核病医院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未落实,无阶段性工作总结,常闭式防火门有掩门现象,走廊过长、安全指示标识少,个别安全出口上锁;传染病医院无消防监控室,消防工作由保卫科值班人员代管(仅一人值班),医院没有火灾报警设施(如烟感、喷淋、声光报警、手报等),疗区部分应急灯不能正常工作,两处防火门的闭门器损坏,大楼没有电梯前室;口腔医院高位水箱及消防栓无水压力,不能正常使用;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旧楼没有电梯前室;市肿瘤医院疗区病房无报火警流程,无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台账,贵重仪器设备未配备环保型灭火器;第九医院消防电话不能使用,消防栓及灭火器检查不到位,应急照明设备有损坏,常闭式防火门有3处存在掩门现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缺项、可操作性差,科室人员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心血站消防栓箱内《无月检查记录》;急救中心安全出口标识个别损坏;卫生监督所四楼应急灯故障,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妇幼保健院消防栓无水,灭火器数量不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生检查站、计生宣传站未配备消防器材。
2.后勤安全方面: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故障,食堂布局不合理,未按要求留样存储;第四人民医院电工室无证人员带班,氧气供应室2人无证值班,饮水系统无监测、无卫生许可证,食堂无留样存储;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锅炉房未安装警示标识;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气泵电机风机未安装防护罩,个别配电箱无警示标识;中西医结合医院配电室未做到双人双岗;口腔医院污水处理间材料仓库设置不合理,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结核病医院氧气房、电工室、污水处理室仅设一人值班,食堂布局不合理;市肿瘤医院后勤保障岗位责任制未落实,未签订责任书;第九医院维修保养记录严重缺失,电工仅有1人持证上岗,无电工值班记录,食堂分区不合理、灭火设施不完善;中心血站、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无建筑物防雷接地检测报告;疾控中心、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妇幼保健院无专职电工;疾控中心配电室防护用具不全,一楼南走廊安全指示灯线路接触不良。
3.医疗安全方面:中心人民医院危急值执行情况未完善,剧毒危险化学品使用有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无许可证;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源储存场所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第四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心血站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未配备监控设施,未配置门禁系统;结核病医院危急值病程记录未进行原因分析;结核病医院、口腔医院缺少2017年医务人员急救培训记录及考核记录;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结核病医院、口腔医院、市肿瘤医院未开展医疗意外险;中医医院危险化学品存放无专柜,一键式报警装置不完善;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口腔医院、中心血站、妇幼保健院无一键报警装置;中西医结合医院无剧毒危险化学品存储独立场所,无放射源独立贮存空间,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未上墙,十八项核心制度需完善;第九医院缺少危急值报告登记,无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分类分区不规范、标识不完善。
(三)部分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效果不佳。大部分单位都开展了以安全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但仍有部分医护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说明部分单位安全知识培训效果不佳,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全员培训的要求。
(四)安全生产交叉互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交叉互检是个全新的工作方式,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专家素质和能力还不够均衡,个别检查组业务不够熟练,指出的问题不够专业,重点环节掌握不够准确,消防、医疗、后勤检查紧密结合不够,在检查分工作业还存在不协调现象,个别检查组还存在不敢检、不敢说,检查中怕得罪人现象,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过程中加以重视。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在物资保障、资金投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逐条逐项认真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不发生人员伤亡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要加快工作进程按时完成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卫计委年底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加快“双重机制”建设和“五个一工程”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加快推进重大隐患的整改,切实弥补安全生产工作历史欠账,按时完成省卫计委年底考核目标任务。
三要做细做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各地各单位要参照省、市相关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应急响应,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各单位要针对这次交叉互检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条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安全隐患销账管理,所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加强监督,限期整改,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