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卫食品函[2020]2号)要求,四平市卫生监督所承担了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准中涉及的检验方法的跟踪评价工作。
为做好本次评价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食品安全标准,按照评价工作方案,7月份以来,四平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所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群众身边,深入食品企业,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制作了“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等字样的宣传条幅5幅,发放宣传品6000余份、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大力支持,宣传现场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就所监管工作内容对群众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经过宣传,食品企业熟知了企业标准的制定及零跑动备案程序,群众了解了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义,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更加坚定了不忘制定最严谨的标准这一初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这一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