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相关要求,根据立法实践的需要,市卫健委对《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进行修改,现将《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jlspawb@163.com。
联 系 人:郭琦
电 话:04343266216
邮递信件: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四平市卫健委爱卫办。
附 件: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