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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7-08-07   来源: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平市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72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自2017年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监管,促进依法执业,打击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对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查处。

  (二)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活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查处打击。

  (三)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以及“代孕”宣传的广告、信息等进行清理和查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主管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监督科、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同志为副主任。市综治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法规)、医政科、基妇科、计生指导科、计生管理科等相关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上述各单位、各科室及市卫生监督所确立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办公室职责:落实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收集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好跨区域案件的移交;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实施重大案件的会商研判和督查督办。

  四、阶段划分

  (一)自查整治阶段(8月7日至9月15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四平市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自查整改等工作。各级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二)重点抽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专项行动进行自查抽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对下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抽查;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抽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日至30日)。各地报送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市协调办公室总结评估全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组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

  (二)综治组织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形成联合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工作合力。

  (三)网信部门负责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监管,对相关成员单位研判转交的网上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害信息进行清理处置。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网站平台。做好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

  (五)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

  (六)网信、卫生计生、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积极配合上级通信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监管,配合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

  (七)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犯罪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严厉打击。

  (八)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动员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形成打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群防群控的局面。

  (九)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广告。配合卫生计生部门依法查处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及开展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对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真伪及合法性进行鉴定。

  (十一)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排查,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紧部署实施,及时通报信息和工作进展,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全面排查,严查违法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和社区联防人员作用,全面摸排,及时发现线索。市卫生计生委在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四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34-3266705、0434-3205328),各地也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到位,严格依法行政,对工作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公检法机关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三)齐抓共管,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助,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抓紧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和移交相应部门。各地卫生计生局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重点单位和重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将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打击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合作制度。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综合治理,联合惩戒。

  (五)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地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清理和屏蔽有关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信息及广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信息发酵扩散。要积极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开展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行业行为,同时警醒公众,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六)其他要求。各地卫生计生局于2017年8月15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办公室及联络员名单、投诉举报电话及本部门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17年9月11日前至少报送1篇有地区特色或创新内容的工作信息,于2017年10月13日前报送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专项行动汇总表(含电子版),同时抄送市卫生监督所。市综治办等9部门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专项行动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监督科。

  联系电话:0434-3262816

  邮箱:spwsfgk@163.com

                                                                                                                                                                                      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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