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7-12-05 16:12 来源: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证明
项目名称: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证明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办理范围:拟申请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医疗广告内容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仅限于以下项目:
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2、医疗机构地址;
3、所有制形式;
4、医疗机构类别;
5、诊疗科目;
6、床位数;
7、接诊时间;
8、联系电话。
其中:1-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提交材料:
1.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2.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3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和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5. 广告成品样件包括:影视广告提供光盘,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6.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
2.告知
3.受理
4.审核
5.发证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附件: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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